2014年长治市城区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政策解读——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郝彦答本报记者问

2014-07-16 08:06:01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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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我区组织召开城区2014年小学入学及小升初工作会议,对《2014年城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和《2014年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敲定。

小学入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城区各中小学要按照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确保辖区内每一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举行各种变相的招生考试来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不得拒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其它学校的初一学生,确保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就读。为回应广大家长对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政策的关切,记者专访了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郝彦,为家长们答疑解惑。

问: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应到哪所小学报名?

答:一是小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所在社区、所属居民小区宣传本校招生范围。二是小学要在校内显要位置设立宣传专栏,公示施教范围。三是城区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公开栏目公示有小学施教范围。家长可通过这些方式查询。

问:什么时间进行小学报名登记和学籍注册?

答: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可在8月1日——5日,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小学进行新生报名登记时,要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采集和录入学生的相关信息。城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各学校招生情况,重点为学生年龄、班容量、招生范围。审核通过后,完成学籍注册。小学新生学籍注册手续于9月5日前结束办理。依据《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同城区内不得转学。

问:200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是否可以报名?

答:不可以。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信息不允许录入学籍系统,即不满年龄的孩子无法拥有学籍。

问:报名登记时需要向小学提供哪些证件?

答:报名时,城区常住户籍儿童家长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学校审核报名适龄儿童的证(明)件时,重点要审查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是否在施教区的同一个户籍本上。如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籍本上,需提供按法定程序指定的监护人证明。否则,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非城区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须提供城区的暂(居)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一年以上的城镇保险缴费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预防接种证。

问:户籍、房屋产权证不一致,如何进行小学报名?

答:对持有城区常住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住址不在同一施教范围,以父母房屋产权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和班额不超过45人的基础上,如有空缺学位可安排入学。否则,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哪些小学报名登记?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太行东街小学、澳瑞特学校、紫坊小学、华丰路小学、站前路小学、长子门小学、南关小学、回族逸夫小学、下南街小学、北石槽小学、淮海小学、惠丰小学进行报名登记。

问:小学升初中入学应遵循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是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举行各种变相的招生考试来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不得拒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其它学校的初一学生。

二是非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返回原籍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在城区范围内继续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城区的暂(居)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城镇保险缴费证明),并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审核认定后,参加现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分配。

三是民办初中自主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经城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要在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前完成招生工作。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分配和学籍注册。

问:小学升初中入学程序需要哪些步骤,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答:小学升初中入学程序分六步走:

(一)7月15日前,城区各小学要完成本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有学籍编号的现在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户口、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的复核确认。(二)7月30日前,各小学要根据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计  划和入学工作办法的要求,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教师  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工作领导组,制定本校操作办法,并进行公布。分配时,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相对独立划分,不得出现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中学的情况。(三)8月6日,城区各小学要全部完成小学升初中工作,并在校园显要位置公示结果,明确告知学生所升入的初中。(四)各小学要于8月10日完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升级,8月13日小学升初中工作确认无误后,对学生所升入的初中学校进行分类,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结果一式三份(A4纸)和电子备份报送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城区教育局要对小学升初中工作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并对城区小学升初中工作结果进行通报。(五)8月20日,各中学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送到小学,各小学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中。(六)8月26日,城区初一新生统一报到,8月28日上午九时初中学校在本校统一进行新生均衡编班。

问:属于城区户籍,在外地小学就读,现返回要升初中,如何办理手续?

答:须于7月30日前,向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体检证明、学籍证明、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通过审核后,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班额不超过50人的学校,但不得择校。

问:未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答:须于7月30日前,向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申请,并提供城区的暂(居)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一年以上的城镇保险缴费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学籍证明、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经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班额不超过50人的指定学校,但不得择校。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哪些初中学校就读?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长治市三中、长治市四中、长治市七中、长治市八中、长治市十中、长治市十六中、城区二中登记。

问:今年的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比起往年有哪些更为严格的要求?

答:一是要求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要公布学校的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分配结果和学校咨询方式等相关政策和信息,满足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轨制。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标准班额50人,最多不超过55人。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学生,严禁办理空学籍。

三是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长治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择校择班择座”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长教办字[2014]30号)文件精神,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继续实施好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定期前后左右轮换座位的办法,公平、公正安排轮换学生座位。

四是严格落实《十二条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格均衡编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各类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区教育监察部门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要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学校要就小学升初中的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等内容在校内显要位置、学校网站进行全面公开,以方便群众、家长知晓、社会监督

六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将建立小升初录取复查制度,对招生录取情况进行抽查和结果通报。城区教育局要对今年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进行政策解答,办公地址设在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举报电话为15340855269。

七是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校长为学校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加大对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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