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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党组织关系
提交时间: 2017-11-30
进展情况: 已处理
留言: 我家属于城区紫金街道滨河西社区,本人于2017年7月从高校毕业.党组织关系需要迁回。在8月份左右,我将介绍信带回,先后经由区委组织部,紫金街道党工委,最后开到滨河西社区。但社区以我户口还未迁回为理由拒绝接收。10月份本人户口迁回后,再去社区,社区又以介绍信过期为由拒绝办理。本人有疑问如下: 1 党组织关系是否和户籍有关? 2 这种情况我的党组织关系如何处理?(由于户口档案已签回,学校已经无法重开介绍信,而社区又以过期拒绝,丝毫不考虑过期是由于他们当时拒绝为我办理)
回复: 城区紫金街道办事处回复: 接到反映,街道第一时间和当事人联系,按照党组织关系转移规定,让其携带党组织关系尽快到滨河西社区办理。目前该同学的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已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