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长治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走进城区
|
信息公开
|
在线办事
|
政民互动
首页
>
行政审批项目
>
区民宗局
> 正文
审批项目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审批
审批类别
管理服务
受理部门
区民宗局
许可依据
《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备注
上一篇: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核、登记 申请初审
下一篇: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