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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关于2017年1—12月城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决议

2017-12-29 09:35:33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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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长治市城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王翠红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2017年1——12月预算执行情况暨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在报告中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此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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