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2-06 17:39:00   

城政办发〔2017〕74号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长治市城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长治市城区2017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全区冬春季节的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从2017年11月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突出党委政府主导作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持续夯实消防基础,努力减少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突出重点场所,全力防范大火

要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养老院、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物流仓储和老旧住宅等八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街道和民政、教育、卫计、商务、经信、文化、旅游、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分行业、分区域,逐个对应场所单位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八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其中,安监部门负责管辖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管辖的民爆物品及物流寄递场所;公安派出所负责列管的九小场所及居民住宅;商务和经信部门负责管辖的商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民政部门负责管辖的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卫计部门负责全区医疗场所;文化部门负责管辖的公共娱乐场所;文物旅游部门负责文物古建筑、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内设人员密集场所;各街道负责组织网格力量对辖区“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其余各单位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经消防部门汇总后,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确保于明年2月底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明确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八类场所单位,区消安委要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区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街道明确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要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石化企业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联合安监、住建、治安等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住宅楼等场所封闭、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窗户上设置栅栏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要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探索实验。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元旦前,督促以上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区消安委要按照既定工作部署,组织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严肃问责;要根据《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8类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指导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年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建成微型消防站,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消安委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商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动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层基础,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在全区街道推动消防安全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运行,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规范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的应用,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组织综治、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确保全部社区于2月底前创建达标。各派出所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培训工作,做到“四清五会”(产权清、布局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讲、会督办)。元旦前,组织消防楼院长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开展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住宅周边活动,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全力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全区所有高层公共、高层住宅小区需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人员、器材。目前部分小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下一步各街道要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完成建站工作,12月底前,确保所有高层住宅小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7年底,所有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要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探索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的目标。同时,各街道要在有条件的农村和社区建立配置消防沙、消防桶、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的简易器材站,建设小型消防水源,大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建设水平。春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街道、各部门要在推动开展规定动作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居(村)民住宅、沿街小门店、建筑工地、厂房仓库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开展不少于2项“自选动作”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强化执勤备战,提升打赢能力

1.强化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部队实际,强化官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围绕冬春季节火灾扑救特点开展不同层级的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部队实战化条件下的战斗力。同时组织官兵做好对辖区道路、水源、重点单位场所的熟悉和摸底排查工作,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及时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加强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对于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现场要提前进行熟悉,及时制定预案,适时派出力量现场驻勤,确保现场消防安全。

2.深化社会联动。各街道、各部门要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小区和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为重点,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好社会应急力量联动实战演练。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易发火灾和灾害的特点,按需加大灭火药剂、常规器材和特种器材的储备,为灭火救援提供坚强保障。春节前,区消安委要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联动演练,大力提升辖区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能力。

3.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广大社会单位,特别是大型企业、连锁集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区域等重点单位、场所,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组织,配齐配强消防安全力量,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单位配备的个人防火装备和灭火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组织单位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及社会应急救援联勤力量的指导。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力争全面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将微型消防站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联络畅通。确保遇有警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控制火情,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区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表彰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全国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表彰的申报工作,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于12月底前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持续抓好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区级主流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持续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和“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活动,在城区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区级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7日)。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18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道、各行业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各行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带队检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将冬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约谈本系统企业负责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街道要依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或社会管理综治平台,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网格员”的消防职责,组织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将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前后衔接、持续推进、质量为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做到“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放心一个领域”。

(四)加大整治力度。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各行业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专业监管部门的检查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五)严格督导考评。区消安委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考评,通报各街道、各行业部门工作情况。

各街道、各行业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召开动员部署的会议照片,请于12月10日前报区消防大队4008办公室,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斐  联系电话:1583553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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